根据上级要求,为了对所有医务人员的执业和任职资格进行确认,每位医务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包括非在编、退休返聘人员),请各科室医干汇总材料后于下周一(9月3日中午12点)前交至人事科,护理人员交至护理部。
1、医师须提供材料(统一用A4纸):
身份证复印件
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最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最高学历复印件
2、护理人员须提供材料(统一用A4纸):
身份证复印件
最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最高学历复印件
3、医技人员(统一用A4纸)
身份证复印件
最高学历复印件
请各科主任、护士长高度重视!
请大家相互转告,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