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闵府办发[2008]24号《关于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和《2008年闵行区卫生局卫生应急工作要点》,请各科室(部门)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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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闵府办发[2008]24号《关于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和《2008年闵行区卫生局卫生应急工作要点》,请各科室(部门)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