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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实验室规章制度
发布日期.[2015-02-09] 来源:  浏览:35726

一、日常工作制度

1、 实验室的全体人员应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认真积极完成自己所承担的各项研究任务和工作任务;对实验室交予的有限期的工作,全室人员应认真按时完成。

2、 实验室人员应严格遵守科研道德,严禁抄袭剽窃他人的论文或科研成果,严禁伪造论文。

3、 为维护科研工作的严肃性和纯洁性,维护实验室和论著作者的利益,实验室人员应严肃认真地对待实验和实验数据,严禁伪造实验结果。

4、 本着“对病人负责”的态度,认真对待每一批临床标本;退回的不合格标本,填写“标本拒收记录”,遇异常值标本,及时联系临床,确保结果可靠。

5、 爱护实验室的固定资产,正当使用实验室资源,达到资源的最大化与最优化;实验人员有权利也有义务及时制止实验中的不道德行为;对于实验室的一切消耗品节约使用,外来人的物品须经协商后再使用;使用后的物品及时归放原处。

6、 工作人员有义务维护实验室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落实安全措施,做好实验室的档案管理,包括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维修和使用记录、实验记录、退单登记等;遇到重要问题与实验室主任及时沟通,共同商议解决。

7、 实验室不得饲养任何动物,不能进行动物实验,仅提供部分实验动物实验后的处理平台。

8、 保持实验室的整洁卫生。

a. 实验结束后,废物要放入指定纸篓或废物箱内,保持工作台整洁。

b. 实验中产生的工作废液及废物,应妥善处理:剧毒或强致癌物质要统一处理,其他废液(如:强酸或强碱)应按有关规定处理。(详细内容参见《消毒技术规范》)

c. 实验室内不得擅自任意堆放杂物,废物要及时清除,临时有用的物品要堆放整齐。

8、 不得擅自带入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实验室。

9、 严格区分污染区、半污染区、清洁区,各区域内的物品不得擅自挪动,以防交叉污染;保持办公区域(清洁区)清洁、卫生。

10、 下班前,实验室人员必须检查操作的仪器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和不用的水、电、气路,并确保关好。

11、 随时接受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 ;根据需要,随时向领导汇报近期工作进展;加强人员沟通,共同商议解决工作及实验中遇到的问题。

12、 对违反本规范和有关规章制度所造成的事故和损失,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并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二、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管理,确保仪器设备的良好运行状态,提高仪器设备的运行效率,更好地为临床和科研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1、 购买的仪器设备、实验器材及办公用品为复旦大学固定资产,任何人不得私自占有或转让。凡属中心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均要统一登记注册并配有使用程序、使用登记及仪器管理人的名字;报废的仪器设备根据医院规定,及时办理报废登记手续。

2、 实验设备应放在固定房间的固定地方,任何人在未经实验室管理人员和实验室主任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搬动。

3、 任何人不得私自将仪器设备借给非本室或未经培训的人员使用。如属工作需要,必须事先请示工作人员,经主任批准同意后预约安排时间,并遵守本办法规定,按操作要求进行,第一次使用者必须有实验室人员在场指导。

4、 实验人员必须熟悉仪器性能、用途、使用方法,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操作,遵守操作规程。

5、 原版仪器、设备随机资料、软件要建立相应的档案资料,一机一档案,并在设备科备案,保存副本;完整保存设备维修记录及使用记录。对原版仪器、设备随机资料、软件一律不外借;需要借阅设备使用说明书必须向工作人员申请、登记,并及时归还。

6、 仪器要按说明书的规定,放置在适当的环境中;长期不使用的仪器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保证清洁和性能完好,防止由保管不当或对仪器不熟悉造成损坏。

7、 保证实验设备安全使用:未经工作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关或使用,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标准操作规程操作仪器和进行检测工作,使用完毕,认真填写设备使用记录,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8、 精密仪器设备应建立管理档案,其内容包括品名、型号、制造厂名、 到货、验收及使用的日期、出厂合格证和检定合格证、操作维修说明书、使用情况、维修记录、附件情况等。

9、 仪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仪器的保养和维修,随时注意仪器性能和工作状态;如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并登记,以便安排专业维修人员及时维修,最大限度地确保仪器处于正常完好状态;由于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要追究使用人的责任。

10、 所有实验室仪器不得私自安装与实验无关的各种程序。

11、 仪器操作人员使用仪器设备必须按操作要求进行:

1) 操作前认真查阅仪器操作说明和使用注意事项。

2) 操作前,检查仪器运行是否正常,并在仪器使用本上登记,记录仪器运行状况、使用时间等;使用人发现问题,须立即向实验室工作人员报告。

3) 仪器一旦在运行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在使用本上写明情况并报告实验室工作人员。

4) 工作人员根据仪器出现问题的程度,有权暂停使用,在此期间任何人不得随意强行使用;工作人员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实验室主任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经同意后,上报设备科,联系维修事宜。

5) 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仪器损坏或发生事故的情况,视其损坏程度和情节,追究责任。

6) 任何人有权制止违反操作规程的违规操作。

7) 仪器管理人员应对初入实验室的流动人员,如:兼职教授、客座人员、研究生等进行仪器操作培训。

三、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中心实验室的财产不受损失,保证科研、行政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保证全体工作人员及实验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安全检查。

1、 做实验时要有安全防范措施:研究人员上岗操作时,要穿戴好工作服、鞋、帽,进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或有腐蚀性物质操作时,应戴好防护手套、防护镜,并根据需要在通风柜内操作;注意人身及设备的安全。

2、 贵重仪器、贵重药品、危险试剂与药品、化学试剂与药品由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盘点;使用化学危险品要办理申领手续,严防一切事故发生;实验多余的危险品要及时上交或妥善保管,不得过量存放。

3、 钢瓶、烘箱、压力容器、化学危险品等火灾隐患较大的设备,使用时必须在实验室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操作,因私自使用或违规操作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发现由水、电、煤气等隐患应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及时维修,有情况及时通知实验室安全员。重大问题要迅速报医院保卫处。

4、 实验过程中正确使用水、电,并在实验结束后及时关闭;工作人员下班时要检查并关好电源、水龙头、窗户,锁好门。

5、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由实验室专人专柜双锁管理。

6、 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搬动,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如发现短缺、失效应书面报告保卫部门予以补充或更换;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熟练使用各类消防器材,懂得各种操作方法。

7、 管理好实验动物,防止动物逃离,动物尸体应放在指定的地点。

8、 实验人员只能持有所在实验室的钥匙,不得自行复制其他实验室的钥匙,流动人员结束工作离开实验室时,要将钥匙交回办公室;钥匙持有者不得将钥匙转借给他人使用和私自配发,一旦发现,实验室有权收回钥匙。

9、 每个房间必须有一把备用钥匙集中在办公室,以防万一时使用,平时任何人不得使用;备用钥匙用于防盗、防火、防水等安全保卫工作,不得另作他用;本实验室工作人员及研究人员应尊重医院安全保卫人员及值班人员。

10、 最后离开实验室的人员,必须检查操作的仪器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和不用的水、电、气路,并确保关好。

11、 对违反本规则和有关规章制度所造成的事故和损失,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并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四、废弃物管理制度

1、实验结束后,医疗废弃物要放入指定的套有黄色垃圾袋的垃圾箱内,锐利容易放入利器盒。具有传染性与非传染性的废弃物不能混放,并在废物袋上明确标记。

2、实验中产生的工作废液及废物,应妥善处理:剧毒或强致癌物质要统一处理,其他废液(如:强酸或强碱)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参见《消毒技术规范》)。

3、实验中使用过的有机溶剂,尽可能回收,不能回收的有机溶剂存放在指定地点,交医院统一处理。

4、实验后的废弃标本,根据《消毒技术规范》统一处理。

5、动物实验后的动物尸体及内脏必须放在规定的套有黄色垃圾袋的垃圾箱内,交医院统一处理。

五、试剂使用规定

1、依据试剂的化学性质分类存放,同类试剂按试剂中金属元素的化学价排列存放。

2、试剂瓶标签注明试剂名称、浓度、配制日期等。

3、除需要现用现配试剂外,定期检查试剂有效期;因过期报废的试剂经登记后方可按相关规定统一处理。

4、加强有毒有害、强腐蚀、易燃、易爆试剂的管理,使用此类试剂要申请登记,经实验室主任批准签字后,方可向工作人员领取。

5、任何人不得将过剩试剂带出实验室,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七)实验记录内容、保存和归档制度

1、实验记录必须全面、合理地反映实验目的,真实准确地说明实验结论,不得伪造数据。

2、实验记录的内容包括:实验名称、目的、设计、时间、条件、材料方法、过程、可能的结果及实验结果、结果分析、实验者等。

3、实验记录必须采用医院统一格式的记录本。计算机、自动记录仪打印的图表和数据及实验报告等须按顺序粘贴在记录本上的相应位置。

4、保持实验记录整洁、规范;不得使用铅笔,不得随意涂改和删除,不得缺页,如有修改需要,修改处应签字。

5、每次实验结束后,实验者须在记录本中签名。

6、随时接受上级领导的检查,并签署检察意见。

7、不同课题的实验记录不得混淆;课题结束后,实验记录经整理,交医院相关部门统一存档。

8、做好实验记录的保密工作。

六、组织细胞培养室规章制度

1、 进入本室应着干净工作服、换工作鞋,并保持实验室的清洁;

2、 对本实验室的所有仪器、设备本着爱护的态度使用;未经许可严禁搬动和移为他用;对于不熟悉的仪器、设备勿擅自使用,损坏后按价赔偿;

3、 对于实验室的一切消耗品节约使用,外来人的物品须经协商后再使用;使用后的物品及时归放原处;

4、 细胞培养的物品、试剂,采取专人专用,禁止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物品,以防止交叉污染;

5、 使用超净台时,避免有机溶剂(如酒精)同有机玻璃罩的直接接触,以保证玻璃罩的清晰度;切勿碰翻酒精灯以免引起火灾;

6、 操作完毕、所用物品应清理后,归类放好,离开实验室前,检查所有电源开关,确保实验室安全。

申请者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