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路径: 首页 > > 通知公告
关于下发闵行区卫生计生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党办 发表日期:2015-06-08 浏览:18876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的意见》和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印发的《闵行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三年行动计划( 2015-2017年)》的要求,加强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以下简称“创全”)有序推进,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上级精神文明建设会议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弘扬“爱生命、尚仁术、讲奉献、求卓越”的闵行卫生计生行业精神,激发凝聚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正能量。坚持“以创促建,以建惠民”的创建思想,动员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积极投身到文明城区的创建活动之中,努力实现“诚信建设、市容环境、社会治理、人文环境、生态环境、市民素质”六个提升,为增强闵行城市发展综合实力,提升区域卫生计生服务能级而不懈努力。
    二、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国文明城区测评体系》要求,通过开展行之有效的创建活动,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推动形成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公平诚信的市场 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不断提升全行业环境文明、秩序文明、服务文明、素质文明,实现 2017年创成全国文明城区的规划目标。
    (二)重点任务
    1、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提升环境文明。环境文明建设是全国文明城区创建的重要内容和基础工作,是一个城市整体形象的重要体现。面上应以巩固国家卫生城区、卫生镇创建成果为抓手,整治市容街貌,改善环境卫生。点上要求委机关以及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环境整洁,节能减排,绿色环保;设施设备,齐全完好,保障有力。|
    2、坚持管教结合,提升秩序文明。秩序文明是文明程度的外在表现,基本要义是公民意识、公共秩序、公共行为。要求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加强对经营性公共场所的监管,做到证照齐全、亮证经营,符合卫生标准要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并经卫生知识培训上岗,“五病”调离率达 100%;开展交通、餐饮、购物等不文明行为劝阻、整治行动;加强文明礼让和公共安全教育,宣传公共场所文明行为守则,营造良好社会秩序;加大舆论引导的力度,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引导职工、市民自觉养成良好习惯。
    3、坚持以人为本,提升服务文明。服务文明是衡量城区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尺,核心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服务百姓。在医药卫生等行业领域推广使用职业信用报告,引导医务人员讲求职业操守、恪守诚信规范,优化窗口服务。要求医务人员做到仪表举止端庄得体,诊疗服务请字当先;医疗信息做到主要收费项目公开,服务资讯准确及时;服务过程做到态度和蔼有效沟通,诊疗抢救敬业专注,健康教育形式多样,便民措施细致周到。
    4、坚持价值引领,提升素质文明。素质文明是文明发展的内核,基本内涵是公民素养、文化传承、公共道德。健全学习制度,坚持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使广大党员群众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积极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其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安排,融入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家庭等创建考评内容,植入医德医风等职业行为准则中,体现到政策制度、法律法规中。增强法治意识,倡导文明行为,培育社会新风。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医院,职工法治宣传教育的普及率≥80%。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孝老爱亲主题活动,宣传好家风好家训,传承中华孝道和敬老之风;大力弘扬 “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把学雷锋与开展志愿服务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志愿服务活动的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建设。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投入保障、检查考核、激励约束等创建工作机制,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切实提高文明创建水平。
    三、实施步骤
    (一)2015年:基础提升阶段
    1、全面发动,营造氛围(6月-7月)组织召开全系统创全工作动员会,下发《闵行区卫生计生委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创全工作。要求与各单位新一轮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相结合,与新医改背景下的各项卫生计生工作的稳步推进相结合,与全系统积分制综合考评相结合,遵循“以创促建、以建惠民”的创建思想,动员广大职工牢固树立“爱生命、尚仁术、讲奉献、求卓越”的卫生计生行业精神,积极投身到文明城区的创建活动之中。通过发放倡议书、闵行区市民文明公约等宣传资料,借助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以及各单位网站、报刊、电子屏幕、宣传栏等渠道,在全系统营造浓厚的创全氛围,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创全工作的知晓度、支持率和参与度,为创全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2、分类指导、加强培训(8月-9月)
针对本系统创全工作涉及内容广、部门多的特点,由委创全工作办公室牵头,先将创全指标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并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予以协商确认。在此基础上,开展分类指导与管理,将涉及的测评内容逐项领会、逐条落实到机关各部门、所属各单位。同时,拟请市、区文明办专业人士对各部门、各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创全工作培训,帮助大家加深指标理解、找准工作突破口,力争做到有的放矢抓重点、事半功倍见成效。
    3、依照要求,自查自纠(10月-12月)
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仔细排摸,要求逐项指标、逐条标准领会精神。在此基础上,做好第一轮指标达标情况和项目完成情况梳理,摸清创全工作基础。调动各单位职工积极性,明确目标、从严要求,发现问题、主动应对,真抓实干、持续改进,不断健全各项长效举措,先易后难开展创建达标活动,实现创全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二)2016年:指标达标阶段
    1、巩固成果,整治难点(1月-6月)
结合城市文明进步指数测评反馈意见,进行第二轮创全指标完成情况梳理,找准薄弱环节,确定推进重点。除了做好基本的“规定动作”外,在窗口服务、商务诚信、市容环境、公共场所监管等方面更要树立标杆、敢于管理、善于作为,同时加强统筹协调,集中力量对公共场所控烟开展监管执法;对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店、小旅馆等六小行业和电子游艺厅、休闲娱乐场所等经营性公共场所加强管理,确保这些场所证照齐全、亮证经营,符合卫生标准要求,逐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2、动态管理,促进整改(7月-9月)
组织积分制综合考评巡查组开展创全工作专项集中督查。通过本系统志愿者和社会志愿者实地巡访、明察暗访、患者与职工满意度调查等形式,着重对群众关注、反映突出的创全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全方位督查和跟踪整改,推进创全工作深入开展。
    3、有的放矢,找准不足(10月-12月)
在自查互评、模拟测评的基础上,做好迎接上级部门的各类检查、评估工作。认真对待检查中暴露出的问题,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深刻分析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举措,明确整改进度。检查结果纳入单位党政年度目标考核之中。
   (三)2017年:全面迎检阶段
    1、突出重点,查遗补缺(1月-4月)
组织开展第三轮指标达标情况排摸,逐条对照梳理,重点针对难点问题、群众仍有较大反映的遗留问题以及存在职能交叉的薄弱环节,继续发挥系统内外志愿者的作用,加大巡访督查和整改力度,实现有效突破,力争完成各项指标达标任务,不断巩固全行业精神文明创建成果。
    2、加强梳理,完备材料(5月-8月)
对照相关要求,认真总结创全以来工作开展情况,全面系统地整理和提交材料审核类指标证明材料,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高效地完成材料提交工作。
    3、全力以赴,接受检查(9月-12月)
召开誓师大会,全面启动迎检工作。着力营造万众一心、合力创全的热烈氛围,通过展示风采、优质服务,做好保障,为提升全区环境文明、秩序文明、服务文明、素质文明作出卫生计生系统应有的贡献。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标准高、任务重、责任大,全系统上下要统一思想、形成共识,要以一流的标准,推动创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安排,精心组织实施,主要领导全面抓,主管领导亲自抓,方方面面合力抓。我系统成立创全工作领导小组,委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相关部门和各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协调、组织落实创全工作。坚持委领导联系基层制度,指导基层开展创建工作。建立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加强工作沟通,协调整体推进情况,真正建立起“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行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明确责任目标。创全的重点在改善城区形象、提升人文素质,关键在基层创建、基础创建。各单位要将创全工作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有机结合,深化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各单位、各部门要对照《闵行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指标任务概要(卫生计生内容)》逐项细化分解,明确重点任务、工作目标、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将创建理念和任务指标有机结合并贯穿日常工作的始终,并加大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充分做好人才和物质保障。
    3、营造浓厚氛围。借助和运用各种宣传媒体、宣传形式及宣传手段,加大公益广告宣传力度,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主题创建活动。要用为民、利民、惠民、育民的工作赢得职工群众对创建工作的支持,加大为民办实事力度,使创建过程成为让广大职工群众受益的过程。同时注重先进典型的挖掘培育和示范引领,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和典型事迹,使文明理念深入人心、文明创建自觉践行。
    4、强化考核评价。要把创全工作成效作为单位和领导班子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以行政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为主的监督机制,对创全工作的重要环节、重大活动跟踪督查,促进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对创全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创全工作不得力、不重视、不作为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要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该单位当年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

五院首页
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 2012-2013 版权所有